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刘雪婷 薛菲

行车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剐蹭,双方若能平心静气地解决,本可以小事化无,而有人却因处理不当,大打出手,造成二人轻伤,将一起普通的车辆剐蹭事故演变成一件故意伤害案。近日,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对致人轻伤的张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因与被害人达成谅解,认罪认罚,当地**依法判处张某****一年,缓刑二年。

10月27日,承办检察官介绍,被告人张某驾驶车辆在行驶途中,与变道加塞的李某驾驶的车辆发生剐蹭。张某停下车后指责李某加塞,李某遂下车和张某争吵。

“她蹭了我的车,不仅不道歉,竟然还骂我,我实在气得失去理智了,就踢了她两脚。”张某谈到当时的情况,仍然愤愤不平。一看李某被踢,李某的母亲、姑妈纷纷从车上下来,开始踢打张某,失去理智的张某一拳击向李某姑妈面部,并用脚将李某母亲踢倒在地,直到被同行人拉开报警。

经法医鉴定,被张某打伤的李某姑妈,其右侧鼻骨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李某母亲右髌骨粉碎性骨折、右内侧及外侧副韧带损伤、右髌骨外侧支持带损伤,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张某本人身体因无明显损伤,无法做出伤情鉴定。事后,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在此起剐蹭中无责任。

“我本是有理的一方,却因为自己的脾气,从受害者变成伤人者,最终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真是悔不当初。”张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自愿赔偿对方4万元,本不是过错方,却因控制不住怒火与人争吵,进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受到刑事处罚。

“如果我能用积极态度解决剐蹭,也不会连累自己母亲和姑妈受伤,我以后要文明驾车,控制脾气。”交通事故责任方的李某受到了处罚,李某母亲、姑妈也因主动动手而受到了行政处罚。

承办检察官提醒,行车时出现剐蹭等交通事故,一定要心平气和处理,可以选择报警或找保险理赔,千万不可因此大动干戈,造成事态升级,最终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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