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滕森为何要绑架章莹颖
带着一种悲愤回答你的提问。当恶魔克里斯滕森没有被宣判为**,仍旧在美国的监狱里呼吸那个所谓“人间天堂”散发的空气,作为章莹颖的国人,都是怀着无比惋惜和痛恨的心情,可以肯定,他会在监狱里度过可耻的余生。而章莹颖被残害致死,留给我们一个无尽的思考,克里斯滕森为何要绑架杀害一个手无寸铁的优秀访问学者?
据FBI公开文件显示,恶魔克里斯滕森出生于1989年6月30日,其凶狠残忍之性,作案手段极其变态恶心,虽然拥有物理学博士的名号,而骨子里充满着邪恶。哪怕每一次审判,克里斯滕森看上去非常冷静,甚至还有着一丝不屑,其内心阴险强大。以至于,美国联邦大检察官尤金·米勒米勒在开庭时,都毫无掩饰地指出,克里斯滕森已经把自己比作连环杀手泰德邦迪(美国一个活跃于1973年至1978年的连环杀手,被他杀害的人数太多,由于间隔很久警方很多无法查证,据估计为26至100人不等。),其标记并且读完了《美国杀人狂》这本书,心理变态让人无比震惊。大检察官还说,在FBI无法找到章莹颖的尸体时,这个恶魔毫无人性地还向其女友吹嘘说,“我在这方面很擅长”。遇到这样的人,魔鬼都会发抖,何况我们的章莹颖呢?!
这句话已经说了一个世纪,而事实一直在证明这句话的正确性。美国的所谓民主、自由、人权是极端自私的,也是排他的,除了白人外,几乎不可能得到美国最大的法律保护。看似法制的国家,其有组织的犯罪高发率居全球之首。枪支泛滥不说了,单就一些有计划有组织的犯罪网就令世界震惊。十多年前,美国政府打造了一个完全私密、匿名的网络空间。如今,它已经一步一步成了毒品交易、儿童色情、伪造身份、网络雇凶等非法活动的“罪恶天堂”,这里面什么犯罪经验、犯罪手段、犯罪工具都可以学到、买来。更是人惊讶的还有联邦调查局、国家安全局和毒品管制局等无良机构,无端耗资数千万美元打击“深网”上的犯罪行为,但极具讽刺的是它的始作俑者恰恰是美国军方,似乎没有残害就不能没有美国的治安伟大。
此外,西方犯罪学文献中经常使用“处遇”一词,就是美国独特的犯罪纵容模式。他们认为犯罪是因犯罪者的精神或人格上的缺陷而导致的。所以应该象对待普通病人一样,对犯罪者进行“治疗”,而不是单纯地加以处罚。而这种理念恰恰救下了恶魔克里斯滕森。之所以没能被判处**,就是因为你律师的托词,“犯罪前吸毒或心理畸形”。
一直以来,我们很多国人都认为美国犯罪率较低,美国是个法制社会,比较安全。美国的警察和法官很认真。其实这正是章莹颖放松警惕性的根源。每一片土地都有犯罪的基因,这就要求章莹颖们必须面对国外错综复杂的真实情况,要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和防护手段,尤其在西方世界里,法律制度的不同带来**的不便。只有防范和警醒,才能确保自身平安。这里,本人再一次告诫:出门前,不放做一个深深思考,想想可能遇到的危机和防范,给自己一个心理上的演练。
为了自己的黑暗面,在读过的书籍一栏,克里斯滕森注明为《美国杀人魔》(《American Psycho》)。
而章颖莹的形象类似于他所喜爱的二次元的一个人物。从他的个人爱好来看,他喜欢重金属音乐和格斗游戏。尤其迷恋日本一个叫“BABYMETAL”的少女组合,在他个人的*******账号上有大量这个组合的表演视频。
变态心理需求
你说呢?!!
克里斯滕森 个人简介资料
克里斯滕森全名安德烈亚斯·克里斯滕森(Andreas Christensen),丹麦足球运动员,在球场上司职中后卫,是丹麦国家足球队成员,现效力于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切尔西俱乐部,作为北欧出产的高个子中后卫球员,克里斯滕森的身高高达188cm。
详细内容
1、克里斯滕森于1996年4月10日在丹麦出生,身高高达188cm,体重74kg,惯用脚右脚,球场位置为拖后中卫。克里斯滕森早年出身于布隆德比俱乐部,在2012年加盟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切尔西俱乐部并参加了切尔西青年队的比赛,2015年克里斯滕森以租借的形式加盟德国足球甲级联赛门兴格拉德巴赫俱乐部,2016年2月6日,在门兴格拉德巴赫队对战不莱梅队的比赛中,克里斯滕森梅开二度,打进了个人在德甲的首粒和第二粒进球;2017年已经进入丹麦国家队的克里斯滕森回归切尔西队,并在切尔西队效力至今。克里斯滕森代表门兴格拉德巴赫队出战75场比赛,打进5粒进球,截止21赛季末,克里斯滕森代表切尔西队出战131场比赛,打入2粒进球,并随切尔西队获得了2014-2015赛季英超冠军以及2021年欧洲冠军杯冠军。
2、克里斯滕森年少成名,代表丹麦青年队参加过U-16、U-17、U-19和U-21四个年龄段的青年队比赛,2016年克里斯滕森正式入选丹麦国家队并首发出场,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克里斯滕森作为首发球员出战4场,率队闯进该届世界杯16强,在2021年举办的2020年欧洲杯延期比赛中,克里斯滕森率领丹麦国家队杀入欧洲杯四强,最终1比2惜败英格兰队。克里斯滕森作为北欧球员,虽然身形高大,但球感极好,带球能力强,在后场球员中技术出众,对比赛阅读能力强,传球意识和脚法尤其出色,传球准确率高,在场上能时刻保持冷静,不轻易抢断,是优秀的后场防守核心球员。
披头士 作者(挪)克里斯滕森 读后感
披头士,不只是那四个人
这是一部向英国传奇摇滚乐队——披头士致敬的小说,它更是一部能从披头士音乐里找到对应的挪威成长小说。如同蒙克的《呐喊》是和桥上的“幽灵”联系在一起,而拉什·索比·克里斯滕森的《披头士》则和青春的张扬和衰败息息相关。
“从我腐烂中的躯体将会长出鲜花,”蒙克是向死而生的救赎者,而上个世纪60年代的青年文化的生命语法源自于反叛,也终结于反叛。即使在他们苦涩与甜蜜相交的人生旅途中,也是由生至死的。
《披头士》成为近几十年来最受欢迎的挪威小说之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它将一个时代的流行符号重组,成为属于个人记忆的断片。索比·克里斯滕森巧妙地选择了披头士乐队或个人的21曲子或专辑名字,来作为他的章节标题,边上还注明了年份与季节。看得出来,索比·克里斯滕森是个超级披头士迷,他把单曲发表日期和小说主人公的成长日期划上等号。机巧的是,1965年——1972年,正是披头士从上升时期走向解散,并各自发展的时期,而小说的主要角色也从雄心勃勃走向颓靡与崩溃。
越战、性解放、激进思潮、瘾君子……这些构成了西方60年代的主要特征。而时代都有它镌刻轮廓的温度,《披头士》所走过的那七年多的时间,是一个不断升温,最终降至冰谷的过程。
挪威,有着另一种众所周知的温度。尽管在那段极端的历史里,这个国家也只是发生了《披头士》描写到的一起恐怖炸弹事件,但青年文化叛逆的波浪波及了全欧洲,也波及了自然气候冷冽的挪威。
金、古拿、萨巴、乌拉,四个14岁的学生梦想着将来成为挪威的保罗·麦卡特尼、约翰·列侬、乔治·哈里森与灵格·斯塔。抑或是天生酷似,抑或是后天模仿,在现实中他们一直是那四个光环四射人物的化身。
小说里以第一人称出现的金玩世不恭而经常撒谎,他敏感却脆弱,对于爱情也一样,周旋于两个年轻女人——妮娜和切希里之间,古拿毫无疑问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对于政治与意识形态最热衷,“扮演”哈里森的萨巴较早就迷恋**而充满神秘精神,乌拉则是四个人中最不惹麻烦的一个,但很多时候缺少不了他。他们的乐队叫煞伏士,也就嘴上热炒而已。
对于同样借用披头士名字的小说来说,索比·克里斯滕森的《披头士》要比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早三年出版,同样反映孤独与虚空,索比·克里斯滕森笔下的现代迷失显得更为混乱与多彩,他设下了很多谜底,对照与还原,隐喻与互文,有着奏鸣曲式的承接和转换的结构。比如,第二章用的歌名是——“She’s a woman”,对应的是金第一次看女裸体;而第六章“Yellow Submarine”(黄色潜水艇),对应的是湖边捕鱼;再有第十章“Hello Goodbye”,宛如金告别少年的宣言。
如果以为这是一部作者卖弄音乐知识或者玩弄技巧的小说,那就大错特错了。的确,小说遍地都是各种乐队名字和唱片名字,从滚石乐队、新兵乐队,到迪伦、“发明之母”……出现的频率要远远高于《挪威的森林》,甚至还有索比·克里斯滕森的个人音乐判断,“‘挪威森林’根本不是森林木头的意思,是烟草的意思……”“听过‘Lucy in the sky’和‘A day in the life’……那可是圣经和萨迦之后最杰出的文学著作。”还有借金的女友切希里之口说:“有个歌手里奥纳多·科恩几乎超越了西蒙和加芬克尔。”这些在小说中像纽扣一样的东西,是需要生动而迷人的故事,以及它背后的宿命的。在这一点上,索比·克里斯滕森做得很出色。索比·克里斯滕森不断地描述各种聚会、两代人的冲突、***与爱的憧憬、混混的打斗,以及成长的代价。
音乐是一种典故和节奏,《披头士》的文字非常精练而流畅,像披头士乐队的韵律。正如另一位挪威当代代表作家派尔·派德森所言——他们追求的是精确性与具象感。相对来说,索比·克里斯滕舍弃了抒情性,他是速写的高手,一两笔就能勾勒出人物的内心活动,他这样描写感情的失落——“切希里再次穿上盔甲,我又成了空气和土豆。”他还是动词活用的专家——“金·卡尔森彻底玩完了,再也不金了。”
关于地点和行为的对应,举目皆是。小说里的奥斯陆某地,教堂的正对面就是墓地,而在利物浦,也有这样一处披头士小时候玩耍的地方;还有,金一直模仿着麦卡特尼的左撇子。《披头士》还喜欢用一招——加重色彩,这个时候就会出现吉姆·莫里森的音乐。披头士是摇滚的美好之神,吉姆·莫里森则是毁灭之神。
最后**前的几章一直是关于1971年秋的变奏,分别选了灵格·斯塔、列侬、哈里森和麦卡特尼个人时期的歌曲作为标题,讲述了小说里对应的四个人的高中毕业后的现状。
索比·克里斯滕森懂得把个人的伤痛放到社会大背景里,最后出现了挪威全民关于是否加入欧共体的决选。革命性的歌曲“Revolution9”出现了,金在卡尔·约翰大街尖叫。呼应了挪威特有的蒙克主题。
小说最后一章的名字是披头士发表的第一首单曲“Love me do”,意味着各奔东西的伙伴们有了一次精彩而短暂的重聚。
这个在音乐典故的躯壳里装入人生滋味的作家,必然有一段和披头士相近的青葱岁月。要命的是索比·克里斯滕森出生于9月21日,金出生于9月23日,而我在他们之间,是9月22日。
每个人的人生,其实都是一首首燃烧的曲子,最终化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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