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大连男孩尾随女性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大连男孩尾随女性的知识,包括尾随女性千年杀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大连男孩杀人案的最新进展如何

大连13岁男孩杀人案最新进展:**不分年龄,疯狗必须清除

大连男孩尾随女性,尾随女性千年杀

01

大连13岁男孩杀人案闹得沸沸扬扬,相信大家也有所耳闻。

身高1米7,体重140斤的13岁的蔡某以帮忙为由,把10岁的王淇骗到了家里,**未遂后将其捅刺7刀残忍杀害,并把尸体遗弃在住处对面的灌木冲丛林中。

警方很快将蔡某某抓捕归案。

谁也意想不到,这个看起来单纯憨厚的13岁少年,心里头竟住着一个恶魔。

大连男孩尾随女性,尾随女性千年杀

他有多可怕?

在王淇父母寻找女儿的时候,他跑到王淇父母故作关心地问,孩子找到了吗?

他没有任何的愧疚自责,甚至根本不害怕受到惩罚,否则他怎么敢那么光明正大地在杀了别人女儿之后还装作若无其事地凑到别人跟前搭讪。

当警察找到第一现场,怀疑他是凶手的时候,他还在班群发自家拍摄的现场调查视频,自导自演试图撇开嫌疑。

一个13岁的孩子,杀人后竟然淡定得若无其事,有理有据地分析血迹指纹,甚至知道自己不够14周岁不用负刑事责任,他的思考能力和心智成熟程度,不亚于一个成年人。

似乎在他眼里,杀了个人而已,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

警方指出他是杀人凶手时,他还被曝出多次尾随、跟踪、骚扰女性,甚至在公交车上对着陌生女孩**。

他的所作所为,真的像是一个孩子该有的言行举止吗?他完全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也完全知道自己不会受到严重制裁。

然而,令王淇父母崩溃的是,哪怕蔡某**未遂,故意杀人,但因为他还差2个半月才满14岁,所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仅仅被收容教养3年。

王淇父母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养到10岁的孩子就这样没了,凭什么杀人犯却没事?”

一众网友也在质疑:“因为年龄给恶魔一个特权,那么悲剧会不会再次重演?”

警方回应说,这已经是法律框架内最严措施!

我不禁细想:未成年人不仅仅是施暴者,也是受害者。

法律保护了这样的未成年的恶魔,谁来保护无辜惨死的10岁小女孩?

那死去的孩子就活该死去,成为杀人犯改过自新的垫脚石吗?

如果原谅犯错的孩子,是社会的宽容,那么谁来给死去的孩子一个重生的机会,谁来救赎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

退一步来说,这种孩子长大后,他再次犯罪的概率有多大?

法律今天给他重头来过的机会,明天会不会有其他受害者失去生存的机会?

13岁男孩杀人后仅被收容教养3年,会不会给其他未成年人造成一种错觉:法律是未成年人犯法的保护伞,年龄是未成年杀人的免死金牌?

02

明知故犯,有恃无恐

十几年前我念初中的时候,听一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讲座。

我记得那天的太阳很耀眼,我听到校长说,14岁以下的人犯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我听到之后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那我杀人都不用坐牢啦?”

我的念头转念即逝,但我发现,有我这种想法的人,不止一个。

为小女孩感到痛心的同时,有个令我不寒而栗的想法:

几乎青少年都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最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他们会不会就抱着“反正也没事”的念头,从而有恃无恐地伤害他人,危害社会呢?

公益律师赵良善分析称,如果未成年人低龄化犯罪如不及时治理,会造成未成年人有一种“犯罪要趁早”的想法。

我想起了去年12月,湖南发生了一起12岁小学生弑母的事件。

12岁小学生吴某,在家偷偷抽烟被发现,和母亲发生了争执,结果他去厨房拿起了菜刀,对着母亲疯砍20多刀,致其当场死亡。

他杀死母亲后,没有一点慌张,还哄弟弟睡觉,代替母亲回复了微信,替自己向班主任请了病假。

他外公翻进了二楼,看到了满地的血,和已经被砍的血肉模糊的女儿,吴某依旧镇定自若:“母亲不是我杀的,她是**”。

直到警察到来,他才承认,带他回现场,他居然在笑,甚至大言不惭地说,“我杀的又不是别人!杀的是我妈!”

我很诧异,为什么他会觉得杀人没事,尤其是杀自己的妈妈,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杀人是不被允许的呀,哪怕对象是自己的妈妈,也是不被允许的呀。

除非他知道哪怕他杀人,也不会受到多严重的制裁。我们不得不反思,《刑法》保护的到底是未成年人,还是未成年杀人犯。

很多孩子认为:我是未成年人,你能把我怎么的?对他们从轻处罚甚至是免责,就等同放纵他们犯罪。

作家连岳称:有能力犯罪,就有能力接受惩罚,这才公平。很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体格心智都已成熟,成年人未必是对手。

此时,法律明确告诉他们,即使杀了人,不过也就是收容教养,那是非常危险的信号,等于授予一批人合法杀人执照。

越是邪恶的未成年人,在学校与社会就越有控制力,他们威胁杀掉同学与老师,或者其他任何人,你敢不当真?你敢不害怕?无法惩罚极少数未成年人犯罪,相当于无法保护其他极多数未成年人。

03

放虎归山,后患无穷

2016年,广州番禺发生过一起“失踪小学女生遇害案”。

犯罪嫌疑人韦某,在14周岁之前,他便已经实施了多起杀害、伤害幼童案件。

但是,他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导致他的犯罪逐步升级。

他13岁时,曾掐死同村4岁男童。

14岁时(未满周岁),持刀重伤一名6岁**,并且试图将女孩儿淹死在水里。

还有4起案件被怀疑是他干的,但因为证据效力等原因,没有被追究。

直到2011年,他年满14岁时,又用刀捅一女童,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六年。

可怕的是,刚出狱2个月后,他在广州番禺又奸杀了一名11岁女孩。

他干尽坏事,却说自己年纪少不懂事,法律一次又一次地保护他这样的恶魔,一个又一个鲜活生命成为他改过自新的垫脚石。

呼吁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因为,对犯罪零容忍,是为了保护更多无辜的人们!

当然,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不一定能保证以后再也没有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多维度的问题,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不一定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

但是,我觉得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一个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未来的趋势。

一是现如今社会发展迅速,《刑法》也该与时俱进,未满14岁的孩子在生理和心理方面早熟,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也有判断力,再者,可以学习西方恶意补足年龄规则。

(比如我们国家规定为14周岁被法律推定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有证据证明这些未成年人在实施严重不法行为时具有恶意,即对行为的违法性质有明确认识并且故意实施时,则可将该未成年人视为已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二是因为惩罚是最好的震慑,避免让未成年人手握“免死金牌”觉得有恃无恐,从而为所欲为地犯罪。

三是严肃惩处在某种意义上是更有力的预防,有利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犯罪之后的教育和改造。

希望在一起起血淋淋的案例之后,我们能看到《刑法》中大幅度下降法定刑事责任能力。

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的最终审判结果如何

未成年的孩子一直都受到社会还有法律上面的保护,很多人都认为未成年孩子出做出的一切事情都不是本意。但这这些法律正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犯罪的时机。在2019年10月20号的时候,一个不满14岁的蔡某,他在放学的路上遇到了上同一个托管所的小女孩儿,这个小女孩她才年仅十岁。

在后来这个男孩儿把小女孩邀请到他们家玩,后来他就把这个小女孩,**并行奸杀了。你们敢相信这是一个不满14岁的小男孩儿做出的事情吗?虽然这个小男孩儿他才年仅13岁,但是他的身高已经有1米8了,且通过这个小区,其他的女业主了解到这个小男孩经常会尾随其他的单身年轻女性,并且对其进行骚扰。

而这个小男孩儿他在家杀小女孩之后,还非常冷静的去小女孩的家里面询问小女孩是否回到家。我真的不觉得这是一个未满14岁的小男孩儿能做出来的事情,我只觉得他是一个恶魔,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虽然他未满14岁,但是他的心智已经非常的成熟了。

他曾经还多次的掀起小区其他女性的裙子,现在未成年犯罪案例越来越多了,我觉得也是时候该对他们进行一些处决了,不能总以未成年来说事。而因为这个小男孩未满14岁,所以他的家人只赔偿了一百二十多万,但是小男孩的家人从未出面进行道歉,这让小女孩的父母也是十分的伤心。

而这个小男孩儿他也只是服从管理三年,小女孩的父母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给小女孩下葬,他们认为需要给小女孩一个公道。现在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嚣张了,如果法律再不给予。阻止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未成年并不是保利他们的武器。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题推荐:

欧锦赛2024动态

2024年欧洲杯资讯

巴西甲级联赛积分榜

巴西甲级联赛资讯

巴西足球甲级联赛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