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哪里有羽毛球培训班
广州名将羽毛球培训中心
类型:培训班
等级:国际级运动健将
电话:13751800037
培训费用
注:以下培训课程为每期10节课每节课为2小时
广州名将羽毛球培训中心-------暑期超级羽毛球特训营
《港澳及海外青少年、成人羽毛球基础技术培训班》 3800元/人/期
《广州邻近城市青少年、成人羽毛球基础技术培训班》 3000元/人/期
《大中学生羽毛球基础技术暑期培训班》 600元/人/期
《小学生羽毛球基础技术暑期培训班》 600元/人/期
《成人羽毛球单打双打基础技术培训班》 1500元/人/期
《成人羽毛球单打双打对抗技术提高培训班》 1500元/人/期
《广州全民健身羽毛球等级赛少年组、青年组、老年组晋级特训营》 2000元/人/期
广州名将羽毛球培训中心-------专项羽毛球陪练服务
《业余专项陪练》 80元/小时
《专业专项陪练》 120元/小时
广州名将羽毛球培训中心-------专项一对一羽毛球教练服务 4500元/人/期
详细介绍
简介:
随着我国羽毛球队在国际各大顶级羽毛球大赛中屡屡夺冠,开创了前所未有的一个国家同时拥有汤姆斯杯、尤伯杯、苏迪曼杯的骄人佳绩!真正实现称霸国际羽坛。
广州,中国南方的现代国际大都会,是我国群众羽毛球运动最火爆的城市!是国际羽联重点推广羽毛球运动的城市之一。每年,国际、国内的各类专业和业余羽毛球大赛频频,参赛和参与人次属全国之冠!是全国各类羽毛球馆分布最密集的城市。
是世界羽坛藏龙卧虎,名将汇集的羽毛球胜地!
广州名将羽毛球培训中心,是广州羽威体育会属下专业羽毛球培训机构
所获成绩
教练阵容强大鼎盛:
技术总顾问:顾俊(女)荣获三届奥运会冠军世界羽毛球锦标赛冠军
总指导:伍佰强(男)中国羽毛球队教练
名将顾问教练:朱健文(男)广东省羽毛球一队男队教练
名将顾问教练:潘腾(男)广东省羽毛球二队女队总教练
名将顾问教练:庄琼龙(男)广东省羽毛球三队女队教练
名将顾问教练:黄红泰(男)广东省羽毛球三队男队教练
名将教练:陈羽(男)中国公开赛、新加坡公开赛双打第二名、
全国锦标赛团体冠军、全国双打、混双冠军
名将教练:梁永平(男)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团体冠军全国混双冠军
世界大学生混双冠军
名将教练:邓小健(男)全国锦标赛团体冠军全国锦标赛单打冠军
名将教练:梁庆毅(男)全国锦标赛团体冠军
名将教练:何振杰(男)全国锦标赛团体冠军
名将教练:吴艳芳(女)全国锦标赛团体冠军
名将教练:梁丽仪(女)全国锦标赛团体冠军
广州名将羽毛球培训中心,首先推出学员结业羽毛球水平考核评级制度,根据每位学员的考核成绩,由广州羽威体育会、广州名将羽毛球培训中心以及技术总顾问--顾俊、总指导--伍佰强、执教教练联合签署颁发的《羽毛球水平考核等级证书》和《广州名将羽毛球培训中心学员结业证书》。
广州名将羽毛球培训中心,全天候为国内外、省港澳、尤其是广州邻近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广大羽毛球爱好者提供不同程度的系统的羽毛球培训服务
欧阳峰教练[广东省广州市]
电话:13751800037
培训费用
1.6人以上可组织团班450元/人(场地、球费自理)10个课时,每课时为两小时。
2.个人培训1200元/人(场地、球费自理)12个课时,每课时为两小时。
3.成人羽毛球基本技术系统纠正培训1500元/人(场地、球费自理)12个课时,每课时为两小时。
详细介绍
欢迎珠江三角洲羽球爱好者或团体预约课程!
1.学习轻松趣闲,教学方式独特。
2.学习时间短,提高快!
3.启发式教学,学员经培训后,
能形成良好的意识习惯,自我提高能力强!
4.自创-欧阳峰-羽毛球反手简易教学法,
学员学成后反手击球技术水平高!
注:1.欢迎自组团班或个人提早预约!
2.2005暑期青少年、成人羽毛球特训营班现正接受预约报名!
所获成绩
1.青少年及成人羽毛球培训
2.成人羽毛球基本技术系统纠正培训
3.自创-欧阳峰-羽毛球反手简易教学法
二、广州羽毛球论坛(打造最专业的羽毛球交流平台)
广州羽毛球论坛:打造最专业的羽毛球交流平台
羽毛球是一项受欢迎的运动项目,拥有大量的爱好者和参与者。在广州,羽毛球运动也非常活跃。为了方便广州地区的羽毛球爱好者交流、分享经验和技巧,广州羽毛球论坛应运而生。广州羽毛球论坛是一个专业的羽毛球交流平台,旨在为广州地区的羽毛球爱好者提供一个互动、交流、学习的平台。
注册广州羽毛球论坛账号
首先,进入广州羽毛球论坛的官网,点击“注册”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包括用户名、密码、邮箱等。在填写完信息后,点击“注册”按钮即可。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开始使用广州羽毛球论坛。
广州羽毛球论坛的功能
广州羽毛球论坛提供了丰富的功能,让羽毛球爱好者可以方便地交流、分享经验和技巧。以下是广州羽毛球论坛的主要功能:
1.论坛板块
广州羽毛球论坛的论坛板块是羽毛球爱好者交流的主要场所。在论坛板块中,羽毛球爱好者可以发帖、回帖、提问、回答等。论坛板块的分类也非常细致,包括羽毛球技巧、装备选购、比赛经验、教练指导等。
2.羽毛球资讯
广州羽毛球论坛的羽毛球资讯板块提供了最新的羽毛球赛事、选手动态、装备评测等资讯。羽毛球爱好者可以在这里了解最新的羽毛球资讯,跟上时代的步伐。
3.羽毛球教学
广州羽毛球论坛的羽毛球教学板块提供了羽毛球技巧、战术、教学视频等资源。羽毛球爱好者可以在这里学习羽毛球的基础知识和高级技巧,提高自己的水平。
4.羽毛球俱乐部
广州羽毛球论坛的羽毛球俱乐部板块提供了广州地区的羽毛球俱乐部信息。羽毛球爱好者可以在这里了解各个俱乐部的活动、比赛、招新等信息,选择自己喜欢的俱乐部。
使用广州羽毛球论坛的注意事项
在使用广州羽毛球论坛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遵守论坛规则
广州羽毛球论坛有一套完整的论坛规则,用户在使用论坛时需要遵守。违反规则的用户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2.尊重他人
在论坛中,用户需要尊重他人,不得恶意攻击或诋毁他人。如果与他人产生争议,应该采取合适的方式解决。
3.不得发布违法信息
在广州羽毛球论坛中,用户不得发布违法信息,包括色情、暴力、反动等内容。如果发现违法信息,应该及时举报。
三、广州羽毛球协会相关问题
第九届广州市羽毛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是广州市羽毛球协会(GuangZhou Badminton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是在广州市体育局的指导下,全市羽毛球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际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团结全市羽毛球工作者和爱好者,努力促进羽毛球运动在我市的广泛开展,以增强市民体质,提高专项运动技术水平为己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推动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广州市体育局、广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设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内的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广泛宣传和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参加羽毛球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二)承担委托的竞赛培训和群体任务;
(三)组织羽毛球教练员、裁判员学习,审议、考核、评选、建议晋级事项;
(四)加强与国内外各省、市、区羽毛球协会的联系;国外羽毛球协会;港、澳、台羽毛球总会的联系,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学习和推广先进经验。
(五)协助选拔优秀运动员、裁判员参加全省、全国性各级体育比赛。
(六)加强组织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作用和纽带作用;
(七)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后劲。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设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凡从事或喜欢羽毛球运动的工作者、爱好者,都可以成为本团体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热爱社会主义,作风正派,热心羽毛球运动。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组织的竞赛、裁判、科研、学习和研讨等集体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组织的有关参观学习和信息知情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参加本团体举办的竞赛、裁判培训等活动。
第十一条会员覆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团体会员每年需缴交300元会费;个人会员需缴交20元会费,以后每年按5%递增(广州俱乐部会员除外)。
(五)向本团体放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关心、宣传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积极发现培养和推荐体育人才。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广州市体育局审查并经广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批准本团体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和计划;
(十一)组织教练员、裁判员进行考核、审议推荐、上报授予等级称号;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比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事理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理事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三)理事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理事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广州市体育局审查并经广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理事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任期四年。[理事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广州市体育局审查并经广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理事长(主席)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协会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主席)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主席)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广州市体育局审查并经广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本章程中写明]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理事长(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开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业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配。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款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广州市民政局和广州市体育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际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本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广州市体育局审查同意,并报广州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任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广州市体育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终止前,须在广州市体育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广州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位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广州市体育局和广州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06年8月12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广州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希望对你有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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